第一件奇事发生于民国四十一年的三、四月,那时候我在高雄某机关任职。有一天晚上,一位曾任新闻记者的失业朋友,和他的太太到我的宿舍来,言谈间说起目前的生活极为窘困,已至无米下锅的地步。我听了很难过,说了些安慰的话以后,便把平日节存的五十斤米条送给他们领用。不久,我转到台南某机关任职。 过了两个月左右,为了某事心情不好,把职务辞掉,到潮州镇投靠我父亲,一面另找新的工作。那时候我在南部熟人很多,原以为找事不难,想不到竟找了很久找不到,也成了个失业者!而我父亲的薪俸本来就微薄,只够维持他那里几口人的生活,这回增加我和妻儿四个人消费后,很快就弄到山穷水尽的境地。有一天早晨,最后一点米也吃完了,没有钱可再买,一家八口顿然陷入困境!过了中午,全家空著肚子苦思焦虑,还是想不出甚么办法。因为可借的人都借过了,没有脸再借;能当、能卖的衣物也都当了卖了,再也找不出可变卖或典当的东西!大约到了傍晚,正当一家人坐困愁城的时候,某米店的人送来一袋白米。我问是谁送的,他不说,只说有人买来送给我们。由于来路不明,心里有点疑惧,又怕米店送错,吃了赔不起,所以我父亲不敢收,我也不敢收。后来他一再表示没送错,硬要我们收,只好收下,解决了燃眉之急
。 这一来,全家人像枯木逢春,都得救了!可是,这袋米究竟是谁送的呢?高雄那位失业的朋友依旧失业,而且不知道我此刻的地址,当然不是他送的。那么这‘为善不欲人知’的好心人到底是谁呢?到现在我还是不知道。各位朋友,你想想,这会不会是往日所种的善因得来的善果?如果是,那么帮助别人不就等于帮助自己吗?人人帮助别人,岂不是人人都可能得到别人的帮助?